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是国际公认的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人体器官移植是20世纪医学进步的最主要成果之一,对于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来说,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器官衰竭而去世,这其中至少有30万人可以通过器官移植而延续生命,但每年能够等到器官的只有1万人。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支持下,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红十字会于2010年3月2日正式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至2013年7月31日,试点阶段共实现器官捐献984例,所捐器官移植给了2685名患者。截至2019年7月31日,全国实现器官捐献24949例,共捐出71239个大器官。2013年,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受自治区红十字会及自治区卫计委的委托,率先在全疆开展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积极组织精兵强将,专门成立了一支高水准的专家团队,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流程,市红十字会大力开展人体器官捐献重要意义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开展与捐献者家属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参与器官捐献获取见证和人道救助等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使新疆的器官捐献工作更加规范,人员更加专业,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当年完成人体器官捐献3例,实现了全疆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推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的进程,为新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积极宝贵的经验。
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文明委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纳入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同时,市红十字会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同建立了经过上岗培训并获得资质的红十字志愿者协调员队伍,严格按照器官捐献流程做好器官捐献宣传、登记、见证、抚慰、人道救助等工作。三年来,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捐献志愿者的感人故事,颂扬他们挽救他人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向社会公布网上登记的流程,为更多的人搭建捐献服务平台。2013年至2019年9月,我市已有2581位志愿者自愿登记捐献器官,56名志愿者逝世后实现器官捐献,共捐献出大器官144个,使患者重获新生。
为大力弘扬人体器官捐献者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与市民政部门合作,在东山生态陵园建成新疆首家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此纪念园占地面积达500多平方米,由纪念碑、纪念墙及祭祀广场等部分组成。纪念碑主碑高3.5米,宽3.3米,两侧的附碑为2米高红色花岗岩镂空雕刻的男女人形,寓意为“身体难存,精神不朽”;附碑及双手合在一起的汉白玉碑底座托起雕刻有人体器官捐献标志浮雕和雕有“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主碑,象征众人联手奉献爱心。纪念墙长19.6米,高2.7米,中部是以“爱心”为主题的浮雕图案,两端是捐献者名字,瓷像纪念墙;祭祀广场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两侧雕刻有捐献者名字的汉白玉纪念碑六座。纪念园的建立将为社会人士提供良好的缅怀祭奠场所,为逝者免费提供安息地,此纪念园也会成为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教育的新阵地。
人体器官捐献是人道主义事业中重要的内容之一,随着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传统观念的不断改变,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无私奉献志愿者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让生命在捐献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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