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15时08分,花季女孩贺娜娜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她的父亲在万般悲痛中,决定捐献出她的器官,去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去世当日,她捐献出了一对肾脏、一个肝脏和一对眼角膜,其中肾脏、肝脏被用于救治三名肝肾疾病的重症患者,眼角膜已根据需要转交给医院,用于救治当地眼病患者。
娜娜9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没有固定工作,只能打临工。父女俩的生活过得异常拮据。在亲友、老师、同学眼中,娜娜不仅学习成绩优异,在生活上也很自立自强。娜娜的叔叔何维国告诉记者,暑假期间,娜娜还和同学一起摆地摊,挣了700元,为的就是分担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没想到刚开学,娜娜就突然患病被送往医院。”“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充满着消毒水的味道。”这是娜娜8月28日9时03分在自己qq空间里写下的一段“说说”,而这也是她在病房里度过的最清醒的一段时光。在这条“说说”的留言里,被朋友昵称为“女汉子”的娜娜,依然坚信自己可以回到家,回到学校,回到朋友们中间。娜娜的初中同学迪娜说,娜娜住院时还通过微信叮嘱她要努力学习,为高二分班考试做好准备。“她都没有和我提起过自己的病情。”然而就在8月29日,娜娜因为血压增高、抽搐,被送进抢救室抢救。娜娜的表姐说,娜娜被抢救过来后,曾短暂的清醒了一段时间。“ 她对我说:"要是我不行了,捐献器官能救人也好。"之后,娜娜便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并且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直至9月3日,被专家诊断为“脑死亡”。
入院后,该院专家团队对贺娜娜进行了两次脑死亡判定,这时,经过和亲友的商量,其父最终决定捐献女儿的一对眼角膜、一对肾脏和一个肝脏。
9月5日清晨,贺娜娜的父亲在《重症医学科知情同意书》上,颤抖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并自愿与乌市红十字会签订《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贺娜娜是新疆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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